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公布了延续一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政策将执行至2027年底。这些优惠政策涉及到多个方面,其中包括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计算。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此外,财政部及税务总局8月28日发布《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具体如下: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与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于2018年12月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单独计算纳税。
如果像之前年度把年终奖单独计算,假如两个员工包含年终奖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额是一样,但两人发放方式不一样,一人年终奖占比高,另一人年终奖占比低,就会导致缴纳税款不同的情况,是有失公平的。年终奖单独计税还存在“断档”区间,在这些区间内,税前奖金多的,扣完税到手后反而拿得少。
那么两种计税方式,相差多大呢?
1、以年终奖占比高为例
以一位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扣除专项扣除、6万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等后的计税税基)2万元的个人为例,假设他的年终奖为13万元,如果合并计税,适用20%的税率(如图1),缴纳个税=(20000+130000)*20%-16920=13080元。
如果单独计税,2万元适用税率3%(如图1),年终奖13万适用税率10%(如图2),速算扣除数210,缴纳个税=20000*3%+(130000*10%-210)=13390元
图1
图2
2、以年终奖占比低为例
以一位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扣除专项扣除、6万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等后的计税税基)13万元的个人为例,假设他的年终奖为2万元,如果合并计税,适用20%的税率(如图1),缴纳个税=13080元,如果单独计税,13万元适用税率10%(如图1),年终奖2万元适用税率3%(如图2),缴纳个税=130000*10%-2520+20000*3%=11080元
单独计税对于年终奖占比低的员工更友好,合并计税则对于年终奖占比高的员工更友好。